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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(常人才办发〔2022〕5 号)
时间:2024-09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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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

 

常德市高层次人才按照国际国内领军人才、省级领军人才、市级领军人才、高级人才等4个层次分类,分别用A、B、C、D指代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,坚持人才政治标准,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。

A类:国际国内领军人才。

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1.获得以下奖项者:诺贝尔奖、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、美国国家科学奖章、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、英国皇家金质奖章、图灵奖等。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获得者。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。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。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。中国青年科技奖。中国专利金奖前3名(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),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人物奖。茅盾文学奖获奖者,鲁迅文学奖获奖者。吴阶平医学奖获奖者。

2.获得以下学术称号者:中国科学院院士,中国工程院院士。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。美国、日本、德国、法国、英国、意大利、加拿大、瑞典、丹麦、挪威、芬兰、比利时、瑞士、奥地利、荷兰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俄罗斯、新加坡、韩国、西班牙、印度、乌克兰、以色列等国家院士。

3.入选以下人才计划者:国家重点人才计划。“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”国家级人才。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。“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”科技创新创业人才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。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特聘、讲座教授。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。国家级教学名师。国医大师。全国宣传文化系统“四个一批”人才。

4.担任以下职务者: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、学术委员会主任。国家工程实验室、国家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、国家能源研发(实验)中心主任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、副组长、项目组长,且项目通过验收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。国家“973计划”项目首席科学家。国家“863计划”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、副组长、召集人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家组成员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,且项目已完成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(含外籍)项目主持人,且项目已完成。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“重大项目基金”资助的项目主持人,且项目已完成。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、首席运营官、首席技术官、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。中国500强企业总经理级主要经营管理人才。

5.常德市四大千亿产业领域连续两年及以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100万元以上的人才。

6.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。

B类:省级领军人才。

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入选以下人才计划者: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。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。省级优秀专家。“芙蓉学者”特聘教授。省名中医称号获得者。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。青年长江学者。湖南省重点人才计划。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。全国会计领军人才。省级宣传文化系统“五个一批”人才。

2.获得以下奖项者: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、3名。省、军队、国防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。省、军队、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、一等奖前3名。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。湖南光召科技奖。省青年科技奖。“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”荣誉称号。全国精神文明建设“五个一工程”奖单项奖。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“文华奖”单项奖一等奖、二等奖第一名。中国广播影视大奖。全国播音主持“金话筒”奖。中国专利银奖和优秀奖、中国外观设计金奖、省专利奖特等奖和一等奖前3名(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)。获得“中华技能大奖”“全国技术能手”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,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。

3.担任以下职务者: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。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国家工程实验室、国家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、国家能源研发(实验)中心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副主任。省部(重点)实验室、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、省部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、省部制造业创新中心、省部学术委员会、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。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。国家“973计划”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、课题组第一负责人,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。国家“863计划”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,国家“863计划”专题组组长、副组长,且专题通过验收。世界500强中国区及以上或相当层次总部的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。世界500强金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金融专家。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总经理级主要经营管理人才。

4.常德市四大千亿产业领域连续两年及以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80万元以上的人才。

5.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。

C类:市级领军人才。

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1.市级先进制造业“突出贡献人才”。

2.“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”人才。湖南省创新创业团队领衔

人。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。

3.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。省级技能大师。省技术能手。

4.《关于引进优秀人才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实施意见》

中明确的产业精英人才、职业经理人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领军人才、全日制博士、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。

5.在常高校工作且主持过国家级重要科研项目(课题)的博

士、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。

6.在常事业单位(高校除外)工作且主持过省级及以上重要科研项目(课题)的博士、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。

7.常德市四大千亿产业领域连续两年以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60万元以上的人才。

8.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。

D类:高级人才。

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全日制博士。

2.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。

3.具有高级技师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。

4.《常德市关于打造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》明确的受到

评选表彰的各类人才。

上述分类目录,将定期修订,适时更新完善。具体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中共常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2年7月1日印发